以内涵建设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网络版)”数据填报作为学院常态工作每年都在进行,为了按时、规范上报2013学年数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系部、部门需高度重视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
平台填报内容每年10月份均会上报省教育厅,并在全国高等职业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专栏网站公开下载(http://www.tech.net.cn/web/rcpy/index.aspx),且该平台数据为我校“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年度报告”的撰写提供数据参考。各部门需按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填报工作。教务处将跟踪工作进度,做出反馈,十月份公布本年度数据平台各部门填报情况。
2、采取部门层级负责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有效性。
各填报人员对各自填报内容负责;各系部、部门联络员对所填报内容负责。
各系、部负责人要对本系部、部门的填报资料负责。各项目填报准确度由该部门负责,各部门审核填报内容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见附件4)。各教研室主任要对本教研室的填报资料负责、尤其对外聘教师(以及校、内外实践教学场地)的资料来源和填报负责。
教务处要对各系部所交资料做集中整理、审核。
二、工作流程
1、系部填报流程:系部分配填报任务——教师填报——各教研室主任做第一次审核——系部联络员做第二次审核——系部负责人审核——上交数据平台采集过程记录表(见附件2)。
2、部门填报流程:收集数据——部门联络员填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分析比较上年上报数据关联度、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修改——上交数据平台采集过程记录表(见附件2)。
3、教务处工作流程:制定数据平台填报方案——指导各系部、部门填报数据 ——依据评估指标督促各负责部门分析比较上年上报数据关联度、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最终审核——做最后的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三、去年填报中出现的问题
1、没有研究注释、内涵界定不准确
出现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填报人员不看注释说明,操作失误。
如:骨干教师、双师教师、专业带头人、社会兼职、获奖项目、课程类型等。
2、数据采集随意性大,缺乏管理
①数据缺失,如: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两个学期都需填写。
②具体项目填报不完整,如: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很多教师具备填写资格但是并没有填写,填写过的教师又填报项目不完整,如可以填写两项只完成一项。
③采集人员缺失,如: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仔细排查与系部专职教师人数并不相符,有极个别教师没有填报。
④数据准确度不高,如:4.1校内实践基地,各系部上报给实训中心的数据与学校的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
3、数据矛盾,关联性差
①主要表现在学生数与教师数填报矛盾
学生数如:1.3中2012年招生计划与表7.1专业设置、9.1招生情况的数据应一致;7.6.1招生就业一览表毕业生数应与表7.1专业设置、 9.1招生情况的数据相吻合。
教师数如:平台6.1,反映的是学校专任教师情况,不管在本学年度是否承担教学任务,都应采集。但因其在本学年度没有授课任务,故在7.2表中就不会出现。
②平台中部分数据填报时前后关联,填报时需注意一致性
如: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与7.2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及课时数”保持关联。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表、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表中“是否为专业带头人”与7.1专业设置表中“有无专任专业带头人”保持关联。
四、填报说明
1、本次数据采集信息采集时间段为:2012.9.1—2013.8.31,请相关教师及时登录/index.html进行填报。
2、个人初始登录用户名为姓名全拼(全院教职工姓名全拼有雷同的,用户名见附表3),密码为“666666”(本人已作过修改的,按修改后的密码登录)。班级代码为学号前九位。
3、凡是在此时间段内有授课任务、教科研成果、实习实训的教职工以及专职学生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领导都需采集填写;其中各项信息即便与上学年填报内容一样也需重新填写。
4、各任课教师需注意在上传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信息同时,核对上学期已填报信息,如有漏填要补充完整。系内兼课人员情况填写由所在教研室进行通知。
5、对于大批量信息填报,如9.5应届毕业生信息,可登录后再平台首页系统说明栏常用文件下载中下载EXCEL表格,数据统计完成再批量上传。
6、表中各项内容需填报完整,尽量不留空白。数据填报在规定时间段完成后,如后续时间本学年还有增加内容请修改数据。
7、系部须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为减轻工作量可在平台中将填报内容总表下载后审核。具体填报时间安排见附件1。
8、在数据采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需要配合报送的数据信息,请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如填报数据也向其他部门提交过,如财务处年度报表,需保持数据一致性。
9、基础部任课教师及兼课教师需注意在填报6.1.2.1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时,按照任课所在系部填写,如同一门课程几个专业任课要填报几次。技师学院、成教部教师都需填报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1内容如在高职代课才需填写。
10、未尽事宜以沟通为盼,联系人:张瑞娟,联系电话:3854733、13205500660,QQ群号:320275189。
附件1:数据采集分工.xls
附件2:数据平台采集过程记录表.doc
附件3:姓名全拼相同的教职工登录用户名.xls
附件4:教发[2004]2号_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doc
教务处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