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12-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 2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22年教师寒假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开展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线上学习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6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的“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上,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教师于2022年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年1月5日一2月26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入口:https://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进入“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参加过“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不用再注册)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1月10日前)。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二)组织研修(2023年226日前)。要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三)系统总结(2023年310日前)。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完成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并撰写一份关于本次线上学习培训总结报告,于2023310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915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寒假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

)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寒假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

请各教学院部、各部门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有关信息报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线上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2: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