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院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renshichu     发布时间:2014-01-1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滁人社发[2012]29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我院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3年度学院在编在岗和自聘人员,省、市管理干部不在其列。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应结合学院实际,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具有廉洁从业的模范作用。
    (二)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者道德品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程序
    各系部、部门须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1、被考核人撰写个人总结,同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2、系部、部门召开会议,听取个人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领导小组在综合平时考核、述职测评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系部、部门主要领导写出评语,在考核登记表相应栏目书面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5、系部、部门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系部、部门范围内公示3天。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滁人社发[2012]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关事项
    1、新进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对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执行其它任务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由原系部或部门负责,主要根据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所在系部或部门与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情况材料。
    3、省、市管理干部按省、市有关政策实施。科级干部本年度学分不合格者不得评优,另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具体另行安排。
    4、学院内部借调人员由借调部门进行考核。
    5、内退人员考核等次确定为合格,具体由组织人事处办理。
    6、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7、受到组织处理或正在被立案调查人员按滁人社发[2012]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8、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聘人员填写《铁l算盘资料大全自聘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但核定优秀指标时不计入基数之中,考核时间按本通知同时执行。
    9、年度考核表归入本人档案,须16K纸双面打印,姓名栏须黑色签字笔签名。
    七、有关要求
    (一)各系部、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将领导小组和具体负责人情况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于2月17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各系部、部门考核工作进入材料报送环节时,请具体负责人提交本通知附件中所有考核用表,自聘人员不纳入汇总表之列。其中,《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附件2),《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合格等次人员名册》(附件3)、《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附件4)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附件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宋健电子政务。
    (二)考核时间安排
    1、2月21前,各系部、部门要完成个人总结(述职)、填写有关用表、民主评议、领导评语及等次建议、优秀等级建议人员名单公示、总结、上报等工作。
    2、2月24日前学院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对优秀等次人员进行为其3天的公示。
    3、3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归档等。
    (三)要严格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013年度考核用表可在组织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宋健   电话:385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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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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