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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4年以前教育厅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

为了顺利申报省教育厅2017年科研类项目,现对历年来项目开展结项工作,按省教育厅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0年之前已经完成结题工作的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系统中项目状态不是“已结项”),将项目结题材料(结题报告、成果材料)电子版通过科研平台提交。

二、2010年之后(含2010)项目(系统中项目状态不是“已结项”)在系统中进行结题操作,已经完成专家验收评审的项目将验收材料电子版通过科研平台提交。

三、以上均指重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完成系统中的结题工作。

四、请我院2014年度及以前未结项项目主持人(包括重点和一般、自筹)抓紧时间注册、登录校级科研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并请于76号前提交中期检查及结题材料,及时完成结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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