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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80号)、《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17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谋划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个人兴趣爱好自行确定。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重点项目限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大项目限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目前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上述项目。
    3、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似或相近的已获资助项目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不得剽窃他人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一旦发现违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注意事项
    1、资助额度:教育厅人文社科重大项目5万,重点项目2万,我校人文社科重点及重大项目推荐指标共5项。      2、研究周期: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3、时间安排: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请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1003室)。
    4、申报流程:申报流程:1).申报人登录安徽学位与高校科研网http://ky.ahedu.gov.cn/,点击进入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新用户注册,在注册过程中有一项要求输入管理员姓名,请输入杨蕾即可。

2). 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在登录页面,选择学校,再用注册成功的账号(这个账号可以是登录账号/手机号/身份证号/邮箱)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选择“申报审批”-->“我的项目”,进入我的项目页面。

3). 点击“word申报”按钮,就可以选择申报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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