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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2014年度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8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三支一扶”人员选拔笔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9号)要求,现将滁州市2014年度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为82名,其中:琅琊区10名、全椒县8名、来安县26名、凤阳县3名、定远县10名、天长市5名、明光市20名。具体岗位详见《滁州市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省范围内”包括三类人员:一类是本省生源,另一类是在我省普通高校学习毕业的外省生源,第三类是已落户我省或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第三类人员报考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报考支教岗位的原则上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报考支医岗位的原则上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支农(农业技术推广)岗位的原则上为涉农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5月6日——8日,5月8日18时结束。
2、报名地点: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分别设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咨询电话:琅琊区人社局0550-3045933、全椒县人社局0550-5039669、来安县人社局0550-5629322、凤阳县人社局0550-6735941、定远县人社局0550-4288041、天长市人社局0550-7770428、明光市人社局0550-8031858。
4、报名人员需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2014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招募人员确定之前仍未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其招募资格。报名人员需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二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5、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6、5月22日-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考生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取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取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取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2、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16∶00─18∶00     《综合知识》
3、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各县(市、区)不设考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6月9日20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查询考试成绩,随后考试成绩将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5、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募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两门笔试科目卷面总分之和的50%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6、考试参考资料。《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编写、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4年版)。各县(市、区)组织报名时,按照考生自愿原则组织征订上述教材和收取教材费。
五、体检和考核
6月中旬,各县(市、区)根据招募计划数按1:1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入围对象。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主要对毕业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六、招募人员确定和培训上岗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市、区)予以公示。经公示和审核确认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于8月份参加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
七、相关政策和待遇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时间自招募当年9月份起算。
2、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确定生活补助。同时享受交通补贴和多项保险。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人社部发〔2010〕52号、皖政〔2009〕39号、皖人发〔2008〕44号、皖人社秘〔2011〕154号、皖人社秘〔2012〕139号文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每门笔试科目加2分、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10分、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服务期工龄连续计算、职务工资确定、职称评定、户籍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基层服务单位在岗位空缺情况下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等优惠政策。
4、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其纳入“青年创业计划”,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大学生创业引导贷款等有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八、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
2、对因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仍在禁考期限内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对在本次报名和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滁州市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2.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3.考生报名情况统计汇总表
4.2014年度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
信息表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              滁州市水利局
 
滁州市卫生局               滁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滁州市委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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