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职教发〔2017〕10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职教发〔2017〕10号

各系、部:

为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增强服务发展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特色与品牌专业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铁l算盘资料大全学分制管理办法》和《铁l算盘资料大全关于制定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部要根据教务处提出的修订教学计划指导意见和要求,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或教研室为单位,确定专业负责人(附件1: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负责人一栏表),组织好校内、校外专家,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结合学院实际修订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部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设置好通识课程(公共基础必修课)教学计划。

2、各系、部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修改和完善,经系主任审定后,于6月15日前将初稿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网 (http://218.23.237.244:8080/)。

3、教务处于7月初组织专家组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负责人再根据专家网络评审意见,完成对质量工程管理网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缮工作。7月中旬学院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4、各系部需在8月30日前将批准后的各专业完整的教学计划录入青果教务管理软件,教务处将于9月汇编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下发。

附件:1、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负责人一栏表;

2、2017级通识课程教学计划;

3、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格式及要求;(统招、对口模板)

4、2017级五年制人才培养方案格式及要求;

5、2017年设置专业目录。

(附件从质量工程管理网http://218.23.237.244:808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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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