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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课:“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子产
作者:王冬老师廉洁课     发布时间:2023-04-2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王子曰:说起春秋末期三大名相,熟悉历史的人会自然地想到齐国晏婴、晋国叔向和郑国子产。晏婴的谦逊之德和叔向贺贫的故事广为传颂,而郑国子产折冲樽俎于列国维护和平的能力,公布刑法厉行改革的治国手腕也闻名于世。他在历史上最值得被大书特书的是不毁乡校之举,其中显现的执政自信和宽容值得后人深思。子产留下的“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铿锵话语,穿越历史的天空,传递了舍身为国的最强音。

子产(?-公元前522),是春秋时政治家,姬姓,名侨,字子产,官至郑国正卿,是郑穆公的孙子。他幼年时就仰慕先贤周公,钦佩其为人风度,并按照周公的榜样加强自我修养,养成了仁爱、忠诚、谦逊、敦厚的性格。

554年(郑简公十二年),郑简公任命子产为卿,他接待了吴国公子贤人季札,牢记季札对郑国局势的预警劝告,格外注意遵循礼制,在后来的贵族残杀争斗中得以保身。

他担任郑卿士后的一大功绩是通过外交活动为郑国争取到长期和平,他着力调整郑国同各国的关系,摆脱了亲晋则楚伐、亲楚则晋伐的被动局面,与晋国楚国都建立良好关系。其实郑国的外交环境恶劣,一开始其东面是鲁、宋,西北是成周、卫、晋,西南是陈、蔡、许和楚,周围还有许多姬姓、姜姓、偃姓、嬴姓及其他姓的小国,《国语·郑语》说:“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到子产当权时,他采取睦邻政策使得数十年中郑国基本无战事。

到他担任国相后,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他整顿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性,但他的一些改革得罪了贵族利益,有人放出话来:“谁杀死子产,我就助他一臂之力。”有人劝他处置这些妄言的人,他淡定地说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

子产执政一年后,郑国的局面发生了诸多的改变:浪荡子不再轻浮嬉戏,老人不必手提负重,儿童也无需耕田。子产执政二年后,他的权威和执政效果日渐显现出来。但是在乡人聚会议政的乡校乡校,仍然有许多对他的议论甚至指责,然明建议子产毁掉乡校,彻底消除老百姓各执一词的乱哄哄的议论,子产却不同意,他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阐发了为什么“不毁乡校”的理由,体现出为政自信和宽容的一面,郑国上下政治更加清明。孔子听后说:“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

在子产之前,各诸侯国具体的法律条文掌握在官家手中,秘不示民。子产执政时破天荒地把刑法铸在鼎上,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将刑法面向民众公布,是历史的进步。晋国大夫叔向告诫子产这可能会引起社会动乱,写信说:“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预言在子产执政时期,郑国必会衰亡。果然刑书公布后,郑国律师邓析等(名辩之学创世人)活跃起来,大肆钻法律空子,还教人利用法律,大兴讼事,他更“私造刑法,书于竹简”,与政府进行对抗。史书记载:“邓析数难子产之政。”但子产也没杀掉邓析,郑国也未衰亡。

子产顶住各种压力,初衷不改。三年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四年后,农户收工无需把农具收回家,五年后,男子不用服兵役,遇有丧事能自觉按照丧礼操办。在天与人的关系上,子产反对愚昧迷信,数次拒绝举办无用的禳灾活动。到子产去世时,郑国百姓都哭诉说:“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王子曰:30岁的孔子在听到子产去世的消息后,流着泪说“子产,古之遗爱也”。他还评价子产说“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由此看来,孔子对子产的治国之道是极为称许的。对其立身行事、事奉尊长、养育人民和役使人民各方面能力和效果都做了正面评价,给予君子四德的赞美。子产治国宽猛相济,在强力推进改革措施进程中,能做到“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体现了以利天下为己任而不顾个人安危得失的情怀,被后世仁人志士所继承,到清代被林则徐演化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豪迈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