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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国庆假期师生安全出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位师生:

十一”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位师生如果出行,应从正规渠道到有合法营运资质的汽车站、火车站购买车票。

二、禁止私自包车,不乘坐“黑车”,不坐超载车。包车渠道混乱,程序不规范,乘客权益没有保障,尤其是包车的营运资质无法明确,极有可能是无营运资质或没有经过年检的“黑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严禁我校学生与校外非法营运商签订合作协议,在校内兜售车票,或招徕同学包车,或在校内张贴非法营运广告、包车信息等,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广大师生若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举报。公安110报警或拔打龙潘派出所电话:3213176;清流派出所:3781110;保卫处电话:3854702(新校区);老校区电话3062797。

四、同学们回家、返校最好结伴而行,单独往返的同学,优先选择直达车不要单独在中途逗留,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

五、同学们在购买车票或返乡、返校途中,不要随便将个人证件、家庭信息交给或告知他人,防止泄露个人及家庭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危难时,请及时向公安民警求助。

六、同学们在“十一”假期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十月七日晚各班级要召开班会检查学生到校情况,请同学们按时返校。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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