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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防范间谍行为须知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保密观”公众号     阅读次数:【关闭】

当前我国面临的安全威胁日趋多元,反间谍斗争形势也更加严峻复杂。作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重点关注对象,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树立反间谍意识,掌握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常识技能,履行保密义务,维护国家安全。

强化意识,提高意识

间谍有可能就潜伏在我们身边,国家公职人员和科研单位工作人员等都是容易遭遇间谍的人群。

掌握技能,严密防范

“五不做”严守保密要求,杜绝风险隐患:

1.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2.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3.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涉密文件资料;

4.不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音频信息;

5.不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三配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

1.接受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谋安全防范工作的国家秘密;

2.配合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情况或者证据;

3.及时向国家机关举报间谍行为的可疑情況及其线索。

主动悔改,悬崖勒马

对自首、立功情节的处理:

1.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2.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我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不予追究。